20080213: 遇而不見

今天晚上遇見了他,這是回來後第一次的「遇見」,說得正確一點是我看到他,而他卻不知道。我記得上次遇見他也是在離開澳門之前,在一輛巴士上,我坐在巴士後坐,他卻駕著電單車尾隨著巴士,然後到達分岔路口,巴士轉向左邊,他轉向右邊,我們就這樣擦「車」而過,過程就像電影情節一般。

而今晚的故事則換了場地,我們之間的距離也只有一條渡船街的寬度。雖然只看到他的側面,但我很清楚認出他的臉。從他的打扮看來,我知道他還是和從前一樣愛美。看著他與他的朋友,我把腳步放慢了...

我感到他在各方面都改變了很多,合理地變得越來越陌生了。

2 comments:



Anonymous said...

總是眷戀著錯過的風景,
卻老是忘記自己已在下一條街....

我想跟妳講的,
其實也是我對自己明說的,
人生總是這樣,
昨日風景還是留給昨日吧...

Gracie said...

嗯...你說得對...
其實我已經想通了,
我也會放下以前的事
因為我想在未來掌握更多更多!

你也是一樣,要加油~~^^